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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屁蟲

第一次和我一起慶祝生日的女友是老闆娘,那是我的生日。

老闆娘很老闆娘,出手闊氣,送我一件 Levi’s 牛仔褲。第二天,我就穿上這名牌貨四處炫耀。

數月後,煩惱來了。因為老闆娘就快生日了。過往與舊女友的交往期間都不長,都不曾碰上她們的生日,所以該送女友甚麼生日禮物,我毫無頭緒。

日子一天天逼近,自認創意無限的我依然沒有甚麼 idea。

送花、吃西餐太過於俗氣,完全不符合我生活方式。鑽戒、首飾不是我買不起(老子有的是錢!),而是不符合老闆娘的生活方式。

最終,我使出絕招-大學時期 assignment 來不及做時的最後招數-抄襲!

我送給老闆娘的第一份生日禮物是 Levi’s 牛仔褲。老闆娘當然很開心啦,她是屬於過度容易滿足的女生。

第二年的生日,老闆娘送我背包。我想都不想就重施故計-送她錢包(因為背包不符合老闆娘的生活方式)。

好景不長,不曉得是老闆娘學會了我的絕招,還是她要逼我用心思。

第三年的生日,老闆娘送我錢包。

Comments

11 Jul 2007
6:05 am

阿祥

送你钱包有何用处?

你要买什么不是得经过她的同意吗?

11 Jul 2007
6:13 am

Sip

老板娘的用意或许是要我在她第三年的生日时无法继续抄袭她,因为我在第二年时已经送过她钱包啦。

又或者是,她也没有 idea 了,所以学我做跟屁虫。

11 Jul 2007
6:44 am

kinkyskiny

送回她錢包,讓惡性循環

11 Jul 2007
7:16 am

送她爱丰,嘿嘿。

11 Jul 2007
9:01 am

haryewkun

看到最后一句,我在电脑面前狂笑!太绝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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