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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賣靈魂也不能得獎

「馬來西亞第一愛書人」成績已公佈,我(其實是我們)沒有得獎。

RM3333 落入李春霖這位分享大叔的口袋裡。曾毓林第一句話「愛,是一種分享」簡直叫人作嘔(沒聽過沙特的「愛是佔有」嗎?)。李先生送數百本私藏書籍給圖書館,手氣闊大,比慈濟和佛光更大愛。

但大愛只是超凡的愛,不是瘋狂的愛,完全不符合比賽主題。喜愛分享的人頂多是病態不是瘋狂,送書一點也不瘋狂;吃書、插書、閱讀《挪威的森林》自慰四次才是瘋狂,才是真正和書之間的瘋狂愛情。

既然李先生這麼愛分享,如果你有讀到這裡,請將一半獎金送給我,保證你有得上天堂。

寄出的參賽短文不是我寫的,我們玩臭,文章由 kinkyskiny 操刀。他不喜歡參加比賽,不願讓失敗有機會標籤在他頭上。我卻無所謂,只渴望那份不必繳稅、不必通過老闆娘預算案的獎金,所以就以我的名字參賽。

文章內容都是真實的,一半是 kinkyskiny 的故事,一半是我的。書緣是我的,鄭文雅寫真集是他二叔的。

酸曾毓林踩《星洲副刊》的任務交給 kinkyskiny,我負責刊登參賽文章。

※ ※ ※

出賣靈魂(Soul of a Demon)

我不能以買書多寡、神明說我有書緣、自小愛去圖書館、一天沒看書就便秘甚至變可憎、收藏張愛玲全集等故事,來充分描述我和書之間的瘋狂愛情。

即使犯法偷書也不見得可以(我偷的第一本書是叔叔收藏的鄭文雅寫真集,那個是穿魚網裝就很性感的年代),我和小花被捉去浸豬籠就能代表我瘋狂愛戀小花嗎?不見得。

「馬來西亞第一愛書人」這種比賽我原本不屑參加,一聽到活動的名字就叫我發抖,看到字面更慘,差點令我嘔了出來。

但懸賞竟高達3333令吉。到底可買多少本書?啊!不想了,總之是很多很多…… 不知書堆內找不找得到海德格的《存在與時間》

上網一看,很多人在批評這項活動:以一篇文章來斷定誰最愛書會令人心服口服嗎?說每週有5名入圍者但有時只有4名、說文章字限400但有人寫了千字照入圍……

為了中獎的機會,就像張作驥導演的《蝴蝶》里的經典對白般,我用閩南語告訴你:「我是個沒有靈魂的人。」

我和書的瘋狂愛情故事,現在才開始。  

Comments

23 May 2008
1:22 am

wei

世俗是容不下非主流思想的…
但是想不到你们会参赛,哈哈

23 May 2008
3:01 am

建傑

可能寫得太深了,倡導“生活文學”的主編讀不懂。哈哈 ˆoˆ

不過那個字數的爭議,主編的解釋也太強詞奪理了吧。

23 May 2008
9:21 am

Sip

為了那份3333大獎,我願意讓曾毓林兩個鐘任插見血。唉,我是個沒有靈魂的人……(記得要用福建話念)

23 May 2008
9:22 am

kinkyskiny

我輸得很不甘願,都是你害的,逼我出手。媽的!

23 May 2008
9:57 am

Sip

其實是你自己的貪念啊!
可幫你去除貪念有二人:一、說苦樂;二、夏大師。

23 May 2008
8:48 pm

kinkyskiny

媽的!我頓悟了!我像是那只緊緊握住拳頭的猴子啊!

25 May 2008
3:57 am

说哭了

两位兄台,读了您们的爱情故事,我掉下感动的眼泪两滴。。。

31 May 2008
8:39 pm

jimkl

有點輸不起的感覺。當作一場遊戲來看待吧。不必太認真。太認真,就暴露出貪心了。

1 Jun 2008
2:23 am

kinkyskiny

你講中了我的死穴!看來施主有佛性!有慧根!

1 Jun 2008
7:47 am

Sip

jimkl:就是有像你這樣的人啦,社會才不會進步。做事不認真、贏的話就說是發自真心,輸了就說只當作是遊戲、做人沒有上進心,就是這樣子的態度啦,害到人類文明倒退的!

1 Jun 2008
9:25 am

kinkyskiny

那只是一場遊戲一場夢 雖然你影子還出現我眼裡
快猜是什麼歌?

2 Jun 2008
7:32 pm

Sip

老闆娘說是王傑的嚎淋歌,猜中有 3333 買 CD 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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