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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tegory: 時尚高科技

11 Nov 2008

今天學會的一件事:捆綁耳機電纜的終極方法。(via DF

31 Jan 2008

簡單又方便的自製拍照防手震器,真 brilliant!(via DF

7 Dec 2007

高科技照片如超級電腦之類的東西比大奶裸女圖更適合用來打水槍。

打一通 iPhone

6 Jun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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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Phone 界面

最新的三支 iPhone 廣告可能是全球最多人觀看的廣告。

廣告裡沒有靚女型男,沒告訴你用 iPhone 會有多麼酷。出現在廣告影像的只有 iPhone 和它精緻易用的界面,以及指甲肥短的左邊手掌和右手手指。

6月29號可能會出現全球最長的排隊人群。

他们都不要 iPhone

11 Jan 2007
15 則回應

iPhone

电车男每天花一小时在地铁上,用 iPhone 来看《美少女战士》动画打发时间。早餐半小时也看,午餐一小时,公司日常会议一小时,下午茶半小时,吃蛇一小时。有了 iPhone 生活过得很充实。放工后要打电话问妈妈家里有没有煮时,iPhone 没电了。什么?没得用后备电池?

iPhone 很厉害,当你拿它靠在脸颊讲电话时屏幕会自动关闭,避免你的肉脸按到触式屏幕。这对新岛居民来说叫做自作聪明。新岛人最喜欢打客户服务热线,每天每人最少打五通:“讲华语,请按1”。怎么按?拿下手机,启动数字键盘,按“1”。“要投诉,请按2”,妈的,再来?!

超人经常在紧急时刻找不到事发地点。别怕,iPhone 有 Google Map。什么?只有马路,没有建筑物?马来西亚连马路都没有

闪电骑士直言不喜欢 iPhone。原因只有一个-该手机没有实际按钮,他无法在骑着嚤哆时右手转油左手打简讯。

iPhone 不是他们的茶。

22 Jul 2006

任天堂 DS 的 Opera 瀏覽器看來比起手機的瀏覽器更加實用。如果支持中文輸入的話就可以一邊大便一邊寫部落了。

任天堂 DS Lite

25 Jun 2006
1 則回應

Nintendo DS Lite

为了宠坏自己,所以在六月买了任天堂手提游戏机——DS Lite。

这趟来槟城,也顺便拿 DS Lite 出来秀嘢。友人的女友是个打机迷,我从中怂恿友人买架 DS Lite 送给女友。为了给我面子,友人便向女友讯问意见。她不但不感兴趣而且还嘲讽任天堂是幼稚小朋友的玩意。

一盆冷水泼过来,只能怪友人调教无方。

小小的噱头-iPod nano

8 Sep 2005
0 則回應

10000 songs. Impossibly small. iPod nano

顿时,我觉得我的iPod photo是个庞然大物。

握着iPod nano很可能就好像握着汽车门锁遥控器一样,而且厚度只有0.7公分,不到汽车门锁遥控器的三份之一。四年前Apple推出第一代iPod,当时世人都很惊讶一块小机器就能装下1000首歌曲。现在的iPod nano的体积缩小了80%(当然之前有iPod mini,可是外观不是iPod look,这次除了白色之外,认为摇滚乐是黑暗歌德式的,可以选择黑色的iPod nano),不只是同样装得下1000首歌曲,而且同时又能输入数码照片,又有彩色屏幕,又超薄。科技这东西真是可怕,Apple不但不断向它挑战,而且把科技变得更吓死人(尤其是像我这样没有多余积蓄的人)。

可是为什么叫做nano?

之前的叫做mini(iPod shuffle不算在内,因为是以特点命名,而不是体积),这部新的iPod应该可以是叫做micro的。把nano这字眼套在这部新iPod上好像不怎么适合。以体积来看,它和奈米(nano,1×10-9)简直就是天渊之别,还有如果日后Apple推出新一代更小的iPod时,该称之为什么呢?iPod pico?iPod atto?或者是iPod yocto?可是Apple偏偏喜欢搞噱头,搭上奈米科技(nano technology)的顺风车,深信人们一听到nano这名词就会联想到最新科技。五年八年前,如果你向人提起nano,人们都会认为你讲的是那酸酸的Nano糖果。不过今时不同往日,你那就读一年级的外甥在写作文《我的志愿》时,都沾沾自喜地写说他长大后要成为研究奈米科技的科学家了。不信?除夕团圆饭时你问他看。

还有什么?

iTunes 5和没什么惊奇的Motorola iTunes phone-ROKR E1

Update: Watch the Apple Live Event Broadcast.

2004年十大成就

31 Dec 2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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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买下了 PowerBook
  2. 辞了两次职,做个全职 freelancer
  3. 成立 Cipster Design
  4. 买了iPod miniiPod photo
  5. 搬到市中心居住
  6. 买了 HP 的 scanner 和 laser printer
  7. 中了两次二十块钱的六合彩
  8. 从网上下载了超过 50GB 的 MP3
  9. 维安,永年还有爸爸妈妈都来新加坡探访我
  10. 开始了我的 blogging 生涯

她的 iPod mini(二)

26 Oct 2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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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Pod mini green on my PowerBook

之前的 iPod mini 文章引起了一些回應與討論。這些討論都與 iPod mini 無關,被關注的是「贈送價格250塊美金的 iPod mini 給女朋友」這行為。

我送美峰 iPod mini 的原因很簡單:

  1. 她喜愛音樂(誰人不愛音樂?)
  2. 很多她愛聽的歌曲都只有數碼版本(MP3),沒有 CD
  3. 她自己絕對不會花錢買高科技電子產品

從以上的3個前提(加上我對她的一些疼愛),購買 iPod mini 送給她便是最好的結論。

每一個人在不同的人生階段都有不同的物質慾望。250塊美金當然可以滿足我本身的一些物質慾望,比如說購買一些電腦附件,或者購買幾本書幾張唱片,又或者送自己 iPod mini(比起她,我更愛音樂)。要是這250塊美金我用來滿足自己的物質慾望,那難道下一筆250塊錢我就捨得用來送她名貴禮物嗎?到了四十歲我有更多更多的250塊錢時,她已經對 iPod mini 看不起眼,送給她也不能讓她歡喜了。

KinkySkiny引用肉粽與 iPod mini 相提並論,我覺得此比喻只能在完美的愛情為前提之下方能成立。依此比喻,iPod mini 與肉粽,石頭,鑽戒等等物品都是一樣的,只要是真心送給女友的,她就應該多愛你一些,完全與禮物的市場價格和女友對它的需求值無關。要是評定禮物價值的標準只是真心程度而已,那麼天下的愛侶們都是天天開心,時時熱戀。只可惜現實並非如此。送禮物給女友(注意:我在這裡說的是送禮物)除了真心程度之外,還有一點很重要的是犧牲程度。買個肉粽給女友,只不過是犧牲了一杯咖啡;然而iPod mini的犧牲程度更高,因為250塊錢(要是不買 iPod mini 的話)能滿足自己本身更多的物質慾望。如果你能放棄名貴電子吉他,而陪女友去趟歐洲浪漫之旅,我相信她會更更更加愛你。當然送禮物給女友時也要看她對於該禮物的需求。如果她不愛珠光寶氣,送她鑽戒也打動不了她的心。

說回第3個前提 ——「她自己絕對不會花錢買高科技電子產品。」若這項前提不存在,我應該就不會送她 iPod mini。他人的女友們,為何不考慮自己花錢買 iPod mini 呢?

KinkySkiny,那你是否會眼紅「送給男友的 iPod」呢?

她的 iPod mini

12 Oct 2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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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F-iPod.jpg

星期天與美峰逛森林廣場買了一架綠色 iPod mini 送給她。新幣 441。才使用了一天,沒想到平時不熱愛電子科技器材的她也對 iPod 贊不絕口(有誰不愛音樂?)。在聖誕節來臨前,我也應該會給自己買一架 iPod 吧。

還有,待會兒中午時,新購買的電視機和免費附送的 DVD 播放機也將會送到家裡來。

在一個週末花上這麼多錢的感覺真爽,一次過所有的慾望都被解決了!

新買的掃描器

8 Oct 2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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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oto of a silly boy smilling

HP Scanjet 4070 Photosmart Scanner

3小時的 4.7GB

7 Oct 2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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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已交貨的設計文件處理好然後燒成一張 DVD。整個過程花了我三個小時,從中我得到了 4.7GB 的硬碟空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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